陕西省住建厅、人社厅联合修订发布新版《陕西省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》,2026 年 10 月 1 日起在全省房建、市政工程项目实施,新规进一步细化建筑工人实名制、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、总包代发工资、工资保证金制度,进一步压实建设单位、施工总承包、分包单位各方工资支付责任,防范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,一旦企业违规,将记入建筑市场信用档案,影响招投标资格。办法明确,全省所有新建、在建工程项目,必须落实实名制管理,项目开工前,总包单位在施工现场设立实名制管理专户,所有进场建筑工人必须完成实名认证、人脸采集,签订劳动合同,录入实名制系统;未完成实名制登记的工人,不得进入现场施工。总包单位是实名制管理第一责任主体,分包单位负责工人信息收集上报,不得虚报人员信息。工资专户制度是核心条款:建设单位拨付工程款时,必须按照合同约定,将人工费用单独列支,足额拨付至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,人工费占工程款比例按照项目类型核定,房建项目人工费一般不低于工程款 20%,市政项目不低于 18%,建设单位不得将人工费和其他工程款混合拨付。工资实行总包单位代发制度,分包单位核算工人工作量、编制工资表,总包审核之后,直接从工资专户发放到工人本人银行社保卡,禁止分包单位直接发现金、私下发工资。工资保证金制度继续执行,可以采用银行保函、保险保函替代现金保证金,减轻企业资金压力;连续 3 年无欠薪记录企业,可以降低保证金缴存比例。办法明确各方责任边界:建设单位如果没有按时拨付人工费,造成工资拖欠,由建设单位先行垫付拖欠工资;总包单位未落实实名制、专户管理,被责令限期整改,逾期不改,予以行政处罚,记入不良信用记录;分包单位虚报考勤、伪造工资表,同样记入信用黑名单。新规增加了施工现场公示要求,项目现场必须公示工人工资支付台账、维权信息告示牌,公示维权电话。对于施工企业实操层面,项目部需要配备专职劳资管理员,每日做好工人考勤,按月核算工作量,按月编制工资表,留存劳动合同、考勤记录、工资发放流水全套资料,资料至少保存 3 年备查。很多项目劳资纠纷,根源在于考勤资料不全、工资发放记录缺失,一旦工人投诉,企业举证困难。政策同时明确,严禁以工程款未结算为由拖欠工人工资,工程款纠纷属于甲乙双方合同纠纷,不能以此拖欠农民工劳动报酬。陕西建筑工程智能平台推送本政策全文、政策解读、劳资台账模板、实名制管理制度范本,方便总包、劳务企业落实实名制管理,规范工资发放,避免欠薪行政处罚和信用扣分。建筑企业要重视劳资资料留存,规范工资专户操作,防范劳资纠纷、行政处罚风险。

